一要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金融监管部门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在做好内部防控同时,会同吉林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建立全市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推进机制建设工作,重点抓好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项目融资调度。力争上半年全市新增贷款总量高于上年同期,全年各项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备春耕农资供应的信贷资金需求,特别是要加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力促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实现“量增、面扩、价降”,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
二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项目建设。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现阶段国家宽松、稳健、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利政策,引导各银行机构聚焦全市谋划的新基建“761”工程项目、“十四五”项目等重大项目,抓住新一轮扩大投资的政策机遇,为实体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服务和信贷支撑。
三要有效化解银行不良贷款。要运用行业监管职能作用,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债转股”等方式,加大对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力度。全面做好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监测,对风险突出的金融机构要重点监控,特别是要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吉林市政府也将组织和协调司法部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帮助金融机构压降不良贷款率。
四要加强化债指导降低债务风险。要发挥金融监管专业优势,指导企业特别是国有平台公司从规范性、流动性、结构性等方面化解债务风险,防止债务风险扩散演变为金融风险。要持之以恒盯住监管风险这个中心,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核查工作,全面排查隐性政府债务底数,实事求是锁定存量债务,鼓励银行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